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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2021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
作者:    行政办 发布于:2021年04月06日 17:24 点击数:

为激励教师投身本科教学,以《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20]6号)和《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校教发[2020]2号)为依据,结合学校教务处2021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工作组

由学院党政领导、系(部)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学院分会教育教学指导与评定类成员、院教学督导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组(不少于13人)。评选工作组采用回避制。

二、评选推荐名额

按照学校分配名额4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进行评选推荐。

三、参评条件

1.教风端正,责任心强,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

2.连续从事本科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至少主讲1门本科课程,年本科教学工作量不低于80学时,近五年参与校级以上课程建设或专业建设或教材建设项目。

3.上年度无教学督导督查不良记录。

4.特等奖须连续3个自然年度承担本科课堂教学,每年不低于50个理论学时,学生评教平均满意率90%以上;且参与省级以上课程建设或负责校级课程建设项目,或参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或协编教材。

5. 一等奖须连续2个自然年度承担本科课堂教学,每年不低于40理论学时,学生评教平均满意度(满意和基本满意)90%以上。

6. 二等奖须上个自然年度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不低于40个理论学时,学生评教满意度(满意和基本满意)90%以上。

四、评选依据

从师德师风、教学考察(包括同行听课、课程档案、教学资料)、现场教学、学生评教等方面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实效进行综合评价。

1.师德师风。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好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作用,严格课堂教学纪律,规范课堂教学管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恪守学术规范。如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评选工作组对申报教师有一票否决权。(占比10%

2.现场教学。教师提前准备参评课程(网上申报的参评课程)的教学展示内容。教学展示不超过15分钟。现场教学评分表见附件1。(占比35%

3.同行听课:同行、专家(含督导)等通过听课等形式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侧重考察教师的课堂教学实效。同行听课评分表见附件2。(占比10%

4.课程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教学方法、课程训练及批改、课程考核方式、试题及试卷分析等课程档案和其他教学资料。申报教师提供以上课程材料,课程材料评分表见附件3。(占比20%

5.学生评教:以教务系统提供的满意率为依据。学生评教得分=满意率*100。(占比25%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自愿申请报名,并在网上填写申报表。

2.学院评选

1)学院对申报的教师进行资格复审。

2)分等级评选,一等奖落选人员不再纳入二等奖评选范围。对资格复审通过的教师从师德师风、同行听课、课程材料、现场教学、学生评教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投票表决确定推荐人选。

3.日程安排

1)资料提交截止时间:资格复审通过的老师请于202141512:00前提交申报表和课程材料到学院行政办公室付婷婷处。

2)现场教学展示拟定于42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上报

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按学校要求上报教务处。


     附件1:人文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现场教学比赛评分表20210406.doc

     附件2:人文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同行听课评分表20210406.doc

     附件3:人文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课程材料评分表20210406.doc

     附件4:校发-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5: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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