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26届本科学生:
为确保2026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6年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教务处、校团委、各学院拟于2025年6月进行第一批数据采集,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周进行第二批数据采集并启动成绩计算。
二、学术成果认定流程
1.各学院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 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学术成果内容、 收录级别进行审核鉴定。
2.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成绩”中学术成果的认 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3.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按照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方案(试行)的学术成果计分说明要求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
4.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各学院上报学术成果认定汇总 表时,一并上报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汇总表盖院章并由 专家审核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5.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三、注意事项
1.上报流程:以个人为单位填写认定汇总表电子档(附件 2、3),并以“班级+姓名+创新能力评价学术成果汇总材料”命名压缩打包于2025年5月24日12:00前报送至团委二课运营中心邮箱:2071044787@qq.com。
2.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刘老师(办公室电话:0835-2882375)。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人文学院团委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1.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方案
2.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
3.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