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川学位〔2022〕5号)和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翻译专业按照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标准,认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聘请5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5名评审专家一致认为,四川农业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良好,人才培养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并制定了完备的翻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备开设翻译专业的办学条件。同意新增翻译专业授予本科学士学位。
现对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2月10日-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学院反映,电话0835-2882566,雅安校区第七教学楼203。
人文学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