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办法》和《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及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定,现将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审结果(附件1和附件2)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27日-29日(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反映,地址:文法楼203,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35-2882566。
人文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