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8〕8号)》规定,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经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学科评审组评审,最终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表决产生人文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2名,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申报职务 |
申报类型 |
1 |
匡存玖 |
汉语言文学 |
副教授 |
教学型 |
2 |
吴坤湖 |
汉语言文学 |
副教授 |
教学型 |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8日~11月22日。
全院师生员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院监察人员电话(0835-2882463、0835-2882394)或书面形式反映。
人文学院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