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校学生会发〔2021〕3号《关于开展学生会系统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申报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0日-2021年4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至刘燕苹老师处(电话:0835-2883240,办公地点:文法楼213),逾期不予受理。
人文学院团委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