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学生志向和爱好,给学生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根据学校《本科生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26〕14 号)、《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6〕1号)和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开展与实施。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清源 杨志钢
副组长:任大廷 陈俊霖(纪委监督)
成 员:丁芳芳 谭梦聪 韩周琨 刘生成 鲁 妮
秘 书:袁作燕
二、基本原则
(一)2024年及之前入学学生按原《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执行,具体原则为:
1.校区间不转专业。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均不能申请转专业。
3.各专业累计转出、转入人数均控制在本年级该专业在读人数的20%以内。申请转出的学生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申请转入的学生超额,由该专业所在系组织卷面考核(闭卷),最终按卷面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2025年入学学生按新《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6〕1号)执行,具体原则为:
1.获得跨校区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可填报获批资格校区和本人所在校区内专业,未获得跨校区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仅可填报本人所在校区内专业。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均不能申请转专业。
3.各专业转入人数上限不超过本专业录取报到在读人数的30%。该人数为2025级大一、大二两次转专业共可接收的总人数,申请转入的学生如超过该专业可接收人数,由该专业所在系组织卷面考核(闭卷),最终按卷面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1 各专业各年级可转出与可转入人数
年级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 翻译 |
2024级 | 可转出 | 可转入 | 可转出 | 可转入 | 可转出 | 可转入 |
29 | 0 | 7 | 34 | 0 | 7 |
2025级 | 可转出 | 可转入 | 可转出 | 可转入 | 可转出 | 可转入 |
不限 | 42 | 不限 | 36 | 不限 | 12 |
表2 各专业卷面考核科目及分值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 翻译 |
科目及内容 | 《语文知识与写作》 | 《英语阅读与写作》 | 《短文英汉互译》 |
总分值 | 100分 | 100分 | 100分 |
注:三校区同时组织线下考核。雅安校区考生由各系组织考试;成都校区考生由人文学院教学部组织考试;都江堰校区考生由都江堰校区基础教学部组织考试。
三、申请条件
(一)2024年入学学生按原《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执行,具体条件为:
1.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40%(成绩及排名截止到2026年5月6日);
2.已修读的所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3.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2025年入学学生按新《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6〕1号)执行,具体条件为:
1.已修读的所有课程均合格(成绩及排名截止到2026年5月6日);
2.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组织程序
(一)学院按照学校教务处转专业工作要求确定转专业接收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核,组织各系及班主任开展转专业工作。
(二)学院根据学生填报志愿,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分批审核。学院转专业工作结束后,将在院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上报教务处。
五、学籍与学业
(一)学生在申请转专业至新专业入学注册前,若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则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获准转专业的大一学生编入转入专业同年级,大二学生编入转入专业下一年级。转入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到文法楼214报到注册,报到注册后新专业学籍正式生效,不得撤销。
(三)转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学费标准、毕业条件等按转入专业要求执行。
(四)学院对课程免修、补修、选课等相关工作进行引导,各专业负责人和系主任负责对转入学生进行培养方案的介绍及学业的指导。
六、咨询电话:袁老师,0835-2882256;
投诉电话:陈老师,0835-2882394。
申请转入的学生请以“实名+专业”加入QQ群:1076289589。
人文学院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