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为加强班级学风建设,提高学生学习动力,促使学生养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习惯。人文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将于2021年3月25日至4月11日开展2020年度“优秀学风小班”评选活动,现将人文学院2020年度“优秀学风小班”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细则
(一)制度评比
1.成立组织机构情况
成立了以班主任和主要班干部为主体的小班学风建设组织机构,加2分,申报时需提供书面材料。
2.班主任工作情况
班主任作为学风建设优秀小班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在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学生开展活动、制定相关措施,加2分,申报时需提供书面材料。
3.学风建设目标
制定了合理的班级学风建设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加4分,申报时需提供书面材料。
小班成员均有学期发展目标,加0.1分/人,上限2分,申报时需提供书面材料。
4.互助帮扶机制
成立学习兴趣小组,小组活动有策划,开展活动有照片与活动记录,学期结束有总结和学生评价,加2分,申报时需提供书面材料。
(二)纪律评比
1.课堂考核
(1)按照《人文学院学风督查制度》进行考核。
(2)凡必修课无故缺席者,扣1分/人次,迟到者,扣0.5分/人次,满分5分扣完为止;违反校规校纪被处分者,院内通报批评,扣1分/人次,警告扣2分/人次,严重警告扣3分/人次,以此类推,每增加一级处分,扣分相应增加一分,满分10分扣完为止。
(3)小班在学风建设检查、考勤、考核、评比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扣10分,满分10分扣完为止。
2.会议考核
学院召集的学风建设活动相关会议,小班代表应准时出席,缺席扣1分/人次,迟到扣0.5分/人次,满分5分扣完为止。
(三)学习评比
1.专业成绩
(1)对同年级同专业的各个小班,进行班级加权平均分排名。
(2)第一名班级加5分,其余班级不加分。
(3)补考/人/科,扣1分。
(4)重修/人/科,扣4分。
2.四六级过级率
对同年级同专业的各个小班进行四六级过级率的计算(四六级过级率与四级过级率相同),将结果进行排名。第一名班级加5分,其余班级不加分。
3.计算机过级率
对同年级同专业的各个小班进行计算机过级率的计算,将结果进行排名。第一名班级加5分,其余班级不加分。
4.英语技能拓展
除英语专业学生以外,英语四级500分以上加0.5分/人,六级500分以上加1分/人(英语专业学生四级550以上加0.5分/人,六级550分以上加1分/人),雅思考试7分以上、托福考试超过90分者、GRE考试总分300分及以上者,加2分/人,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科技学术
班级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校报上公开发表文章,加0.5分/人,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加2分/人,在国家级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加4分/人;班级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省级学术论文,加2.5分/篇,公开发表国家级学术论文,加5分/篇;以个人或团队参加科技竞赛,获省级奖项加5分/人,国家级奖项加10分/人,国际奖项加15分/人,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意:以团队名义获奖,所在团队成员需均为本班成员,否则不予加分)
6.荣誉称号
班级学生被评选为校级或院级优秀学生,加1分或0.5分/人;班级学生被评选为校级或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或0.5分/人;班级学生被评选为校级或院级优秀共青团员,加1分或0.5分/人;班级学生被评选为自强之星、公益之星或科创之星,加1分/人,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评比
小班自行组织有关学风建设活动,制定其他行之有效的措施,经学院认定有效加5分/项,申报时需交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细则中,所有材料均以2020年度作为时间标准,凡涉及“过级率”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方式计算,详情见附件1:人文学院2020年度优秀学风小班评选细则)
二、评比流程
班级创建申报→班级上交相关电子档证明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小班材料提交汇总表)→人文学院学生会学习部收集汇总各项评比材料→人文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对各材料进行数据核算→公布结果和表彰
三、评比结果运用
申报成功的“优秀学风”小班,将会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会在学院各公众平台上进行宣传推送,以供全院同学学习。
奖金具体如下:
一等奖班级一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班级二名,奖金600元;
三等奖班级三名,奖金400元。
四、日程安排
(1)3月25日-3月29日:班级上交电子档材料和小班材料提交汇总表,电子档材料包括:制度评比相关材料、英语技能拓展相关证书(雅思、托福、GRE)、科技学术相关证明材料、荣誉称号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评比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人文学院2020年度优秀学风小班评选细则)。请各小班于3月29日20: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学习部邮箱:rwxy_xxb@163.com文件以班级命名(例:文化201903材料);
(2)3月29日-4月5日:人文学院学生会学习部进行数据整理核算,得出结果;
(3)4月10日-4月11日:结果公示并表彰。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习部同学
李同学QQ:1769732878
黄同学QQ:2103760871
栗同学QQ:1810182281
彭同学QQ:326334992
人文学院团委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