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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学生会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1年03月25日 09:56 点击数:

人文学院学生会各部门:

根据《学生管理工作规定》《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人文学院2020-2021年度“学生会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人文学院学生会设主席团及办公室、学生权益部、学习部、文娱部、体育部、外联部共7个部门组织,各部门及组织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后,推荐0-2名候选人。经学院终选,最终评审出2名校级“学生会先进工作者”、2名院级“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二、参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会成员均可参选:

1.符合我校学生骨干任职有关要求,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本学年无补考、无重修,必修加权成绩(详见学工系统2020-2021学年自然年加权平均成绩)位于小班前30%以内,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

2.原则上成为学生会成员1年及以上(大一除外),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乐于奉献、集体观念强,在各项工作中起好表率作用。

3.群众基础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批评与监督,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负责工作,工作中主动思考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经评议考核结果为优秀。

  三、遴选程序

(一)资格审查。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参评者撰写书面申请书,交由所在部门完成初审。

(二)民主推荐。部门内部组织民主推选,综合考评后决定推荐候选人,并于4月6日晚20:00将《人文学院学生会先进工作者推荐统计表》(附件)、推荐候选人书面申请书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邮箱:530409584@qq.com(文件以部门命名),逾期将不予受

(三)考评公示。47日人文学院学生会组织终选,并将结果公示3日。

  四、监督工作

第十五次学生会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对评比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具体工作由常代会会长团负责,评优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举报邮箱:xsh@sicau.edu.cn

举报电话:17321917783(刘振兴)

 

 

人文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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