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院团委各部门:
按照校团委2019-2020年度开展团内评优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学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且择优到校团委进行表彰。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现将2019-2020年度团内评优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团支部、院团委各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
一、参评范围
1.参评时间:2019年5月-2020年4月。
2.参评对象:各团支部(包括毕业生支部及研究生支部)、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各团支部和学院团委干部)。
二、奖项设置
1.评选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院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
2.颁发证书或奖状,个人荣誉不设奖金。
三、评选项目及指标
(一)优秀团支部
1.核定名额:校级3个、院级3个
2.参评条件:认真贯彻执行《人文学院团支部管理方法》,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团干部政治素养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优入党工作扎实,质量好;组织生活、团日活动质量高,积极参与最佳团日活动评比,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按时做好团费收缴等工作;能结合时事及同学关注的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团风好、学风浓,团支部成员总成绩75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支部成员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优秀团支部考评分数=材料申报分100分*60%+答辩分100分*30%+班级管理考核结果*10%)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推荐名额:每个团支部和学院团委部门可推荐校级或院级0-2个,根据报名情况择优评选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2.参评对象:各团支部干部,仅为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院团委各部门成员。
3.参评条件:立场正确,信仰坚定,思想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实绩突出;任职一届以上(新生团干部自进校起连续任6个月以上);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校级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支部前30%,院级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支部前50%。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推荐名额:每个团支部和学院团委部门可推荐校级或院级推荐0-4名,根据报名情况择优评选校级优秀共青团员。
2.参评对象:各团支部团员、团委部门团员(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不参与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3.参评条件:认真学习党、团有关知识,思想上积极进步,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以身作则,带头作用好;积极参加团内活动,团员意识强;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校级学习成绩支部排名前1/4,院级学习成绩排名支部前1/3。
四、评选办法
(一)优秀团支部
1.校级:自主申报(填写附件1:人文学院2019-2020年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材料审核→优秀团支部答辩→院团委评审→团支书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2.院级:自主申报(填写附件1:人文学院2019-2020年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材料审核→优秀团支部答辩→院团委评审。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校级:自主申报(填写附件3:人文学院2019-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请表)→团支部民主推荐→院团委评审→本人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2.院级:自主申报(填写附件3:人文学院2019-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请表)→团支部民主推荐→院团委评审。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校级:自主申请(填写附件4:人文学院2019-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请表)→团支部民主推荐→院团委评审→本人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2.院级:自主申请(填写附件4:人文学院2019-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请表)→团支部民主推荐→院团委评审。
五、具体日程安排
进程 |
日期 |
工作内容 |
材料上报 |
4月1-4日 |
申报材料电子档(以“支部”的格式命名,如:文化201801)发送至rwxy_zzb@163.com;优秀团员团干材料收集截止4.1晚上6点,优秀团支部材料收集截止4.4中午12点。
|
优秀团支部答辩 |
4月5日 |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
材料评审结果确认 |
4月3-6日 |
4月3日院网公示个人评优 4月6日院网公示支部评优 |
学工系统申报阶段 |
4月7-9日 |
开启团员、团干、团支部评优批次,评审对象集中申报 |
公示、表彰 |
六、组织实施
1.优秀团支部评选参照《人文学院优秀团支部工作考评细则》,评审答辩由院团委组织;
2.各奖项自愿参评,评选活动须严格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团内评优资格。各团支部、院团委部门拟推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评选,统一公示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被举报或经核实造假以及造成不良后果将被取消评优资格;
3.申报表一切信息需保证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评选资格,请仔细阅读各项奖项评比要求。
4.若在疫情期间有突出事迹,可在申请表中进行说明。
5.各团支部、院团委部门须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至指定地邮箱,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
6.参评条件和指标参照《规定》第六版块(学生表彰奖励)第七条(荣誉称号)执行,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团委组织部负责人陈立QQ:1178273042岳苗QQ1778308972胡森涛QQ1982333120。
人文学院团委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