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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曹小娇 发布于:2020年03月29日 19:34 点击数:

各团支部、院团委各部门:

按照校团委2019-2020年度开展团内评优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学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且择优到校团委进行表彰。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现将2019-2020年度团内评优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团支部、院团委各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

一、参评范围

1.参评时间:20195-20204月。

2.参评对象:各团支部(包括毕业生支部及研究生支部)、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各团支部和学院团委干部)。

二、奖项设置

1.评选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院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

2.颁发证书或奖状,个人荣誉不设奖金。

三、评选项目及指标

(一)优秀团支部

1.核定名额:校级3个、院级3

2.参评条件:认真贯彻执行《人文学院团支部管理方法》,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团干部政治素养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优入党工作扎实,质量好;组织生活、团日活动质量高,积极参与最佳团日活动评比,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按时做好团费收缴等工作;能结合时事及同学关注的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团风好、学风浓,团支部成员总成绩75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支部成员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优秀团支部考评分数=材料申报分100*60%+答辩分100*30%+班级管理考核结果*10%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推荐名额:每个团支部和学院团委部门可推荐校级或院级0-2个,根据报名情况择优评选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2.参评对象:各团支部干部,仅为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院团委各部门成员。

3.参评条件:立场正确,信仰坚定,思想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实绩突出;任职一届以上(新生团干部自进校起连续任6个月以上);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校级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支部前30%,院级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支部前50%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推荐名额:每个团支部和学院团委部门可推荐校级或院级推荐0-4名,根据报名情况择优评选校级优秀共青团员。

2.参评对象:各团支部团员、团委部门团员(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不参与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3.参评条件:认真学习党、团有关知识,思想上积极进步,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以身作则,带头作用好;积极参加团内活动,团员意识强;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校级学习成绩支部排名前1/4,院级学习成绩排名支部前1/3

四、评选办法

(一)优秀团支部

1.校级:自主申报(填写附件1:人文学院2019-2020年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材料审核优秀团支部答辩院团委评审团支书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2.院级:自主申报(填写附件1:人文学院2019-2020年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材料审核优秀团支部答辩院团委评审。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校级:自主申报(填写附件3:人文学院2019-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请表)团支部民主推荐院团委评审本人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2.院级:自主申报(填写附件3:人文学院2019-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请表)团支部民主推荐院团委评审。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校级:自主申请(填写附件4:人文学院2019-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请表)团支部民主推荐院团委评审本人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2.院级:自主申请(填写附件4:人文学院2019-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请表)团支部民主推荐院团委评审。

五、具体日程安排

进程

日期

工作内容

材料上报

41-4

申报材料电子档(以支部的格式命名,如:文化201801)发送至rwxy_zzb@163.com优秀团员团干材料收集截止4.1晚上6优秀团支部材料收集截止4.4中午12


优秀团支部答辩

45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材料评审结果确认

43-6

43日院网公示个人评优

46日院网公示支部评优

学工系统申报阶段

47-9

开启团员、团干、团支部评优批次,评审对象集中申报

公示、表彰

六、组织实施

1.优秀团支部评选参照《人文学院优秀团支部工作考评细则》,评审答辩由院团委组织;

2.各奖项自愿参评,评选活动须严格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团内评优资格。各团支部、院团委部门拟推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评选,统一公示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被举报或经核实造假以及造成不良后果将被取消评优资格;

3.申报表一切信息需保证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评选资格,请仔细阅读各项奖项评比要求。

4.若在疫情期间有突出事迹,可在申请表中进行说明。

5.各团支部、院团委部门须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至指定地邮箱,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

6.参评条件和指标参照《规定》第六版块(学生表彰奖励)第七条(荣誉称号)执行,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团委组织部负责人陈立QQ1178273042岳苗QQ1778308972胡森涛QQ1982333120




人文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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