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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程免修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09年07月03日 00:00 点击数:

全校同学:

2009-2010-1学期课程免修办理已经开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修办理

1. 申请时间:第一周星期一(8月31日)上午8:00―星期五(9月4日)下午18:00。

2. 学生申请免修可按照如下流程办理:教学管理系统→个人主页→“免修申请”→选择相应模块→“申请免修”。

(1)“英语计算机免修”模块中,针对英语、计算机等级类的课程免修(此类免修不需打印申请表)

(2)“课程免修”模块中,针对所学课程与教学计划中有差异(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的课程类免修,原则上开课课程性质为选修的课程不能免修必修课程(此类免修不需打印申请表)

(3)“其他证书免修”模块中,针对普通话、数学建模、全国计算机等各种证书类课程类免修(此类申请需要打印申请表)

(4)“课程性质转换”模块,针对特殊情况的课程性质转换。(此类免修不需打印申请表)。

3. 教务处根据申请进行处理。免修成功的课程成绩即时记入学生网上成绩表,同时获得相应学分。若免修课程为本学期需修读课程,系统将自动删除。若课程没有及时删除,请学生本人在第二周星期五18:00之前及时到教务管理中心咨询。

4.免修结果查询时间:第二周星期二―星期三(9月8日―9月9日)。如有疑问,请第二周星期四(9月10日)18:00之前到教务管理中心学籍成绩管理办公室咨询。

二、注意事项

1.课程免修成功不再取消,请同学慎重提交免修申请。

2. 免修课程的学分学费不予退还。

3. 凡使用伪造证件、证书、成绩证明(单)用于办理课程免修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免修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修读“军训”课程的同学,可在“课程免修”模块中申请免修,通过修读全校任何一门课程获得的学分冲抵军训学分。如果已经修读“军训”课程的同学,可到教学管理系统→个人主页→“成绩与学分”中进行确认。



教 务 处

200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