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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作者:    陈俊霖 发布于:2020年06月18日 10:22 点击数:

各党支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院师生党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政治自觉,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同时,全院师生党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管理服务、学习实践等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为表彰在疫情防控、学习与业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树立先进受激励、优秀得表彰的鲜明导向,今年七一前夕,学院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一)党员组织关系在校的中共正式党员可参评优秀共产党员。本次表彰不单列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本次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0名,其中教工优秀共产党员、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各5名。

(三)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实行等额推荐,每个教工党支部各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实行差额推荐,每个学生党支部可推荐0-1名,学生党建服务中心可推荐0-3名。

 

二、推荐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川农大精神”,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教职工党员热爱本职工作,在立德树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推进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一流农业大学建设中事迹突出。

(五)学生党员学习刻苦勤奋,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原则上2018-2019学年必修课加权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为专业年级前1/2,且通过英语级,带动身边同学共同进步,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很好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评选程序与材料提交

(一)6月18日-6月23日:各师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建服务中心根据推荐范围和条件,积极组织推荐,并于23日下班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分别报学院党委办公室陈俊霖老师处和学生简邹玲同学处。

(二)6月24日-6月29日:学院评选及公示。

(三)6月30日:学院召开纪念“七一”座谈会暨表彰大会。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主要事迹简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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