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牢固地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在新时代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挥洒正能量,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勇担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引领新风尚,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校园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 廉洁同行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校纪委
初选承办单位:人文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
三、活动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
四、作品要求
作品分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文学类、网络新媒体类5个大类。作品须为作者自创,要求格调高雅、健康向上、创意新颖、主题鲜明。详细要求如下: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要求
1. 作品基本要求
表演艺术类作品主要包括歌舞类、语言类、戏曲类等节目。
① 歌舞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② 语言类节目
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③ 戏曲类节目
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 作品报送要求
表演艺术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本校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歌舞类、语言类和戏曲类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张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中层单位、节目名称、节目形式、演出者、指导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单位名称、演出者或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二)书画摄影类作品要求
1. 作品基本要求
书画摄影类作品主要包括绘画、书法、摄影等。
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以及各类综合性绘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 cm)。
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 *35.56 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单张照片像素不小于5M,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2. 作品报送要求
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绘画、书法作品需要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另附页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署名。书画摄影类作品均需报送作品原件和电子照片。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要求
1. 作品基本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活动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加者除提交实物外还需提交JPEG格式、不小于A1尺寸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一个,电子文件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的电子文件应包含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作品照片。
2. 作品报送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均需报送作品原件和高精度写实照片。
(四)文学类作品要求
1. 作品基本要求
文学类作品主要包括小小说、诗歌、散文、纪实文学等。作品要围绕活动主题,内容积极向上,突出廉洁教育,宣传廉洁理念,传播廉洁文化。
2. 作品报送要求
文学类作品统一用A4纸打印。单独用页注明中层单位、作品名称、作者等基本信息,正文中不得出现单位名称、作者等信息。文学类作品均需报送打印稿和电子稿。
(五)网络新媒体类作品要求
1. 作品基本要求
网络新媒体类作品主要包括微电影、动画和漫画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
2. 作品报送要求
微电影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2分钟(720秒),格式要求为MP4,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1GB;动画类作品要求24帧/秒,时长不超过12分钟(720秒),需同时报送MP4格式文件及相应的FLA格式源文件,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1GB;漫画类作品可为单个或系列作品,系列漫画不超过10张,需同时报送A4大小的JPG格式文件及PSD格式源文件;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视为无效作品。网络新媒体类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以上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经人文学院初审后交付校纪委,校纪委对优秀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投稿方式
1. 各班将作品交至团支书处,再由团支书转交所属党支部;
2. 所有作品在5月25日的工作时间交至文法楼211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生党建服务中心纪检部。
顾明康 电话:18398260858;QQ: 513288094
周泳佶 电话:13688408349;QQ: 1147839721
4.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组织评选
学院初选后转交校纪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五大类作品进行评选,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人文学院党委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