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青年志愿者:
接校团委2018-2019年度团内评优工作安排,学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优秀青年志愿者,并且择优到校团委进行表彰。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现将2018-2019年度团内评优工作通知如下,请各青年志愿者积极认真申报。
一、参评范围
1.参评时间:2018年5月-2019年4月。
2.参评对象:人文学院各青年志愿者。
二、奖项设置
1.评选校、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
2.颁发证书或奖状。
三、评选名额及指标
1.推荐名额:校级24名、院级30名
2.参评条件
(1)校级:能积极主动地参加校、院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助人,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和认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嗜好和违规违纪现象,成绩优良,无补考重修;参加志愿服务累计时间不低于60小时。(相关数据以志工部统计为准)
(2)院级:能积极主动地参加校、院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助人,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和认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嗜好和违规违纪现象;参加志愿服务累计时间不低于30小时。(相关数据以志工部统计为准)
四、评选办法
1.校级:自主申报(填写附件1:人文学院2018-2019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院团委评审→本人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2.院级:自主申报(填写附件1:人文学院2018-2019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院团委评审。
五、具体日程安排
项目进程 |
日期 |
工作内容 |
材料上报 |
3月29日-30日 |
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材料电子档(以“支部+姓名”的格式命名,如人力201702张三)发送至rwxy_zgb@163.com,纸质档请于3月29日下午4:30-6:00内交至文法楼216志工部值班处,逾期后果自负。 |
院团委评审 |
3月31日-4月2日 |
按照参评条件认真审核 |
材料评审结果确认 |
4月3日 |
院网公布团内评优结果 |
学生管理工作系统申报阶段 |
4月4日-8日 |
开启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评优批次,评审对象集中申报 |
公示、表彰 |
六、组织实施
1.自愿参评,评选活动须严格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评优资格;
2.各参选人须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或邮箱,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
3.参评条件和指标参照《规定》第六版块(学生表彰奖励)第七条(荣誉称号)执行,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团委志工部负责人。
团委志工部:张玉瑾,电话:18280352956,QQ:9968768690。
人文学院团委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