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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9年03月26日 11:16 点击数:

各青年志愿者:

校团委2018-2019年度团内评优工作安排,学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优秀青年志愿者,并且择优到校团委进行表彰。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现将2018-2019年度团内评优工作通知如下,请各青年志愿者积极认真申报。

一、参评范围

1.参评时间:2018年5月-2019年4月。

2.参评对象:人文学青年志愿者。

二、奖项设置

1.评选校、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

2.颁发证书或奖状

三、评选名额及指标

1.推荐名额:校级24名、院级30名

2.参评条件

(1)校级:能积极主动地参加校、院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助人,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和认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嗜好和违规违纪现象,成绩优良,无补考重修;参加志愿服务累计时间不低于60小时(相关数据以志工部统计为准)

(2)院级:能积极主动地参加校、院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助人,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和认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嗜好和违规违纪现象;参加志愿服务累计时间不低于30小时。(相关数据以志工部统计为准)

四、评选办法

1.校级:自主申报(填写附件1:人文学院2018-2019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院团委评审→本人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2.院级:自主申报(填写附件1:人文学院2018-2019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院团委评审。

五、具体日程安排

项目进程 日期 工作内容
材料上报 3月29日-30日 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材料电子档(以“支部+姓名”的格式命名,如人力201702张三)发送至rwxy_zgb@163.com,纸质档请于3月29日下午4:30-6:00内交至文法楼216志工部值班处,逾期后果自负。
院团委评审 3月31日-4月2日 按照参评条件认真审核
材料评审结果确认 4月3日 院网公布团内评优结果
学生管理工作系统申报阶段 4月4日-8日 开启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评优批次,评审对象集中申报
公示、表彰

六、组织实施

1.自愿参评,评选活动须严格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评优资格

2.各参选人须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或邮箱,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

3.参评条件和指标参照《规定》第六版块(学生表彰奖励)第七条(荣誉称号)执行,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团委志工部负责人。

团委志工部:张玉瑾,电话:18280352956,QQ:9968768690。

 

人文学院团委

2019年3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