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正文
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3年08月25日 19:00 点击数:

全院同学: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2023学年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

(四)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2022-2023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3-2024学年新增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学生当年未享受学费免除政策。深贫县免费定向生、乡村振兴计划学生、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学生等实施学费免除的学生不再办理;

(六)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贷款额度、用途、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和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5年;

(三)助学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

三、时间安排

(一)申贷材料准备(开学前

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咨询生源地教育局下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申请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四川省各区县咨询电话查询方法:关注“四川学生资助” 微信公众号, 点击“为您服务” 和“热线电话”)

(二)贷款办理(开学前

1.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同学可登录网址:https://sls.cdb.com.cn 或搜索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完成助学贷款首贷或续贷在线申请(借款学生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

首贷学生完成在线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线下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续贷学生可直接线上申请,无需现场办理。所需材料和流程可参考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指南(附件1、附件2)。

2. 四川省农信社助学贷款

贷款学生登录四川农信蜀信e平台(手机端和PC端均可),完成助学贷款首贷或续贷在线申请。网上完成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3),并持相关材料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线下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3. 其他银行助学贷款

根据经办银行要求办理。

四川省各区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地址和时间查询方法:关注“四川学生资助” 微信公众号, 点击“助学贷款” 和“办理地址”。

(三)贷款资格审查及回执确认(到校报到后至1010

坚持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不得办理助学贷款的底线,严格审查助学贷款资格。家庭经济困难审查以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依据,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补充。家庭经济困难的贷款学生应及时向学院申请困难认定。申请9月份应征入伍同学应及时上报学院,由相关部门统一上报至学校。

其中国家开发银行申贷学生需提供回执验证码,四川省农信社提供合同金额,其他银行申贷学生需提供纸质回执函。

(四)贷款到账、费用扣缴(10-12

学校完成回执录入后,各经办银行将陆续完成贷款发放。国家开发银行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直接将助学贷款放款到学校学费缴纳专用账户(预计11月底)。四川省农信社助学贷款款项放款到学生四川省农信社银行卡,须由学生本人通过“蜀信eAPP完成“去缴费”操作(操作说明见附件3。可只交部分费用用于解冻资金。剩余学杂费通过学校财务处平台缴清,以免产生多缴退费步骤)。其他银行贷款学生应提前联系经办银行工作人员确认放款方式。

助学贷款放款到学校财务处学费缴纳专用账户后,由财务处完成费用清缴,有贷款余款者,贷款同学主动联系财务处办理退款事宜;贷款不足部分,由贷款同学自行补足。贷款余额具体退还方式以财务处通知为准(咨询电话0835-2882290)。

全国助学贷款呼叫中心: 95593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址:https://sls.cdb.com.cn

四川农业大学助学贷款账户信息(学费、住宿费缴纳专用账户):

学校账户名:四川农业大学

学校账户:2255010104000091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雅安市分行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35-288230



人文学院学生会

202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