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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事宜的通知
作者:    人文团委 发布于:2022年10月16日 11:10 点击数:

全院同学:

为确保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人文学院全体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以及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生)

二、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注: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方式与要求

(一)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3~15人以内(含团队负责人),须为实际参与项目的核心成员;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只能在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中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备。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大赛省级金奖的项目不参加校赛和省赛,直接参加全省国赛资格赛;已获往届大赛省级银奖的项目不参加校赛,直接参加学校大赛训练营和省赛资格争夺赛。

(三)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材料。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以上的参赛项目,在全国总决赛时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五)参赛项目须有前期工作积累,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或商业应用前景,如: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四、赛道组别设置

大赛设置三个赛道: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各赛道具体评审规则见附件1。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和所处创业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本科生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本科生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4.研究生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5.研究生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6.研究生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活动方案与时间安排以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方公布为准),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且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参赛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盈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产业命题赛道

为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校企协同培育产业新领域、新市场,推动大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大赛设置产业命题赛道。

1.比赛形式

企业命题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方向,围绕

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对应的产业和行业领域,基于企业发展真实需求进行申报,发布命题;参赛师生团队选择并针对命题提出符合要求的解决对策、方案(含商业模式,期间可与命题企业对接需求)。企业命题申报、发布时间和参赛团队参赛报名时间将另行通知。

2.参赛方式

1)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教师须为2023年7月31日前正式入职的高校教师),团队成员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2)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同上)进行报名;国际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网址同上)进行报名。

五、参赛安排

鼓励学院同学跨专业跨学院组队,并结合各专业优势和学科特点,按照比赛要求完成项目。

请有意愿参赛的同学在11月30日24:00前将附件2、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以及答辩PPT发送至双创服务中心官方邮箱rwxy_cxcyb@163.com(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文档格式,以项目负责人姓名为文件夹名称,压缩资料打包发送)。

历届省赛银奖且有新进展的项目填写附件4发送至双创服务中心官方邮箱rwxy_cxcyb@163.com,审核后可直接参加校赛训练营和省赛资格争夺(不占学院指标)。

注:校赛选拔与训练营集训,省赛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一)所有参赛团队均可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根据相关规定加分,获奖团队加分参照第二课堂成绩单标准另算(19级和20、21、22级分别按照对应标准执行)。

(二)校赛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国赛和省赛(主体赛)获奖团队参照《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教师指导学生主赛道项目获奖,参照《四川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四川农业大学教师工作业绩评分标准》奖励。

七、其他要求

参赛团队在报名系统开放后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报并审核通过方可加创新创业参赛二课基础分),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注:请有意愿的参赛的同学加入“互联网+”赛事答疑群:478797773

附件:

1.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项目评审规则

2.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推项目汇总表

3.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4.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历届项目汇总表

人文学院团委

2022年10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