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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1年05月10日 16:56 点击数:

全院同学:

根据学院党委和上级组织同意,人文学院将于2021521召开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现就我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代表条件

1、取得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学籍的本专科生(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2、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3、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能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

5、同广大普通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普通同学的拥护、信任。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普通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7 一年内无必修课、选修课不及格(不含双学位课程、辅修课程),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未受过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二)代表选举办法

1、代表选举单位

各小班为学代会学生代表的一个选举单位,学代会代表选举单位共计60个。学院大四各小班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开展,学院不做另行安排。

2、正式代表名额

各班学生代表名额由学院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及大一至大三各班人数,按照比例分配。

3、选举原则

代表候选人由小班按分配名额(附件1组织学生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开展班会进行选举。选举采取差额形式,代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20%。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志。

4、代表构成

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百分之六十,请各选举单位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把握。

5、代表选举程序

根据学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以及我院学生小班实际情况,本次代表选举分为正式代表选举和学院资格审查两个程序。

1)正式代表选举

学生正式代表须经代表候选人所在班级大会中差额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达到小班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多者成为正式代表。

2)学院对正式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各小班正式代表选举完成并经学院汇总后,由学院党建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对正式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二、工作要求

1、各小班学生代表选举工作务必在514日晚上2200前结束,并在选举前将选举时间和选举方式报送学生权益部(联系人:祁宏,电话:18882824130QQ1919904220),学院将进行抽查。

2、选举结束后请将选举证明材料(现场选举照片1-2张)及代表情况统计表(附件2515日(星期六)中午1200,压缩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学权部邮箱:rwxy_xsqyb@163.com(邮件命名示例:汉语201801 学代表选举)

3、通知相应小班正式代表于515日(星期六)中午12:00前加入QQ群:1044196862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人文学院

20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