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奖励资助>>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寒梅飘香工程 “‘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 标兵” 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0年11月17日 11:11 点击数:

2017-2019级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深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体系,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畏清寒、励志进取、感恩奉献、逆境成才。现将2020年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标兵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爱国爱校,遵纪守法,无不诚信档案记录,通过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受纪律处分;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重修;自立自强,勤奋进取。

(二)参评条件

1.自强之星标兵

1)综合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2019-2020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20%,或在同年级同专业20%-40%且在行为表现、学生工作、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两次校级及其以上表彰或奖励(包含校级职能部门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项)。

2.公益之星标兵

1)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公益服务等活动,原则上本学年累计公益服务时长不低于100小时;需提供权威公益机构颁发的相关证明;

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在扶贫、助学、助残等方面有典型事迹,如在主流媒体上发表事迹报道等,形成广泛影响力。

3.科创之星标兵

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并满足下列条件:

1)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以第一负责人带领团队或个人,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励;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3)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领办企业运营周期一年及以上,并取得突出成效。

二、名额设置及奖励

1)名额设置: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择优遴选推荐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标兵候选人1,全校评选自强之星标兵”“公益之星标兵”“科创之星标兵10

2)奖励:奖金3000/人,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三、日程安排

11117-20日: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和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2),并在1120日(周五下午14:30-17:00间以班级上报申请表和汇总表(汇总表需班主任在空白处签字)以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照片、影像资料、奖状、证书及媒体相关报道资料)至文法楼215室,电子档(以“姓名+三星评选”命名)同时发送至rwxy_xxb@163.com,逾期视为放弃

21125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择优遴选推荐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标兵候选人各1名,并报学生处;

312月上旬:学生处组织答辩评选,拟评人选公示;

四、其他事项

学校拟定于12月中旬开展2020感恩·励志·成才报告会,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人文学院团委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