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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学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行政办 发布于:2024年10月09日 16:58 点击数:

全体导师、研究生:

根据《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 号)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学业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基本条件

(一)评选项目

项目

指标

备注

优秀研究生干部

2

学制内,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参评

优秀研究生

3

学业奖学金

12名(一等2名,二等4名,三等6名)

参加统一考试的2024级新生,以招生录取总成绩排序评定。

国家奖学金

按规定与其他学院共享

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通过公开答辩的形式确定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未受到违法、违纪、违规处理;道德品质优良,无严重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

3)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和课程学分,且学业成绩优良,参评学年无缺考或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况;

4)未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学制),按规定缴纳学费(含住宿费),按时完成学籍注册。

二、评审组织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

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由学院研究生会牵头组织开展。经学生本人申请,班团组织民主评议推荐,研究生会汇总初评名单报学院团委、党委审核,拟评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二)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按照附件《人文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实施细则》(院发〔202210号),计算申请人学业总分,在申请名单内根据学业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由学院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确定拟评选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三、日程安排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

108日前,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班团开展民主评议,确定拟评选名单,报学院团委、党委审定并公示。

(二)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01018:00前,提交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见附件)、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文法楼203办公室刘老师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2061269585@qq.com

1011-13日,学院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评选,并将拟评选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如申请国家奖学金,则通过公开答辩的形式完成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将评选结果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013-18日,公示优秀研究生和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

四、其他说明

1. 参评成果要求(包括实践活动要求、学术成果要求)以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yan.sicau.edu.cn/info/1045/11192.htm为准。

2.评选工作遵循回避制原则。

3.如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

五、咨询监督

评选工作咨询:刘老师,电话:0835-2882566,地点:文法楼203.

评选工作监督:学院纪委对评选工作全程监督,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835-2882394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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