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学组织、各小班团支部:
为做好学院2019年(下)发展党员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条件
(一)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标准,入党动机端正;
(二)党校培训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第86期党校及以前)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有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自觉意识,群众基础良好,有较强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较高;
1.上学年必修课程无补考、重修,选修课程全部合格;
2.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以学工系统为准)原则上达到专业年级排名前1/2;
4.英语四级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5.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表现突出的,由学院提名或了解本人情况的中共正式党员、班主任、校院团学组织等向党组织推荐;
6.学院研究生符合(一)、(二)、(三)项条件者经由研究生党支部择优推荐。
二、推荐程序
1.由团支部对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须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团支书及时联系督查党员进行督查(督查党员名单见附件1);所有参加推优的学生(小班团支部推荐、其他途径推荐、推优入库人员)应在其小班支部大会(未到会的团员不得超过团员总数的十分之一)对自己上学年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阐述,且有二分之一以上到会团员表决通过,才能列为拟推优对象。团支部在进行民主评议前应打印好选票,到会团员每人一张(选票见附件3,投票前务必仔细阅读投票说明)。推荐对象在团支部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人文学院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各班情况一览表》(附件2),小班团支书将附件2(须班主任、督查党员签字后)交至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组织发展部。
2.学院党委根据2019年党员发展计划确定各级团组织推优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各团组织按照推优名额、推优条件、推优程序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确定推优人员名单。学院党委提名、其他途径推荐、符合条件的推优入党入库人员不占用小班团支部名额,同所在小班团支部一起上交相关材料。
三、党组织审核考察
1.党支部收到团组织的推优名单后,党支部组成考察小组对其从思想、党的理论知识掌握、入党动机、学习、工作、品德等方面进行考察和政审,各党支部按照党员标准经支部大会充分讨论后,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未通过为发展对象者,支部应安排人对其谈话作说明,指出不足,提要求,并帮助督促其改正。
2.各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后,将相关材料(《人文院发展党员政审情况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人文院推优入党推荐人员一览表》)上报给学院党委,党委审核通过后即正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党组织讨论发展
1.发展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支部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并按照党章规定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2.经学院党委审批通过者即正式加入党组织(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时间)。
五、发展党员工作日程安排
1.10月11-10月16日:各团支部组织开展支部民主评议工作,并向学院党委上报推优名单(毕业年级个人单独上交),将《人文学院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各班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的电子档和纸质档以及团支部所有选票的纸质档(见附件3)于10月16日16:30-18:00交至文法楼216(表格填写不规范以及不按时上交将被取消推优资格)。电子档于10月16日18:00前发送至人文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官方邮箱2957675255@qq.com(文件名改为专业年级班级,例如人力201701)
2.10月16-10月22日:学院党委审核后将推优名单向党组织进行推荐,党支部组成考察小组从小班同学、班主任、学生组织、学生组织指导老师等渠道对其从思想、党的理论知识掌握、入党动机、学习、工作、品德等方面进行考察;(推优人员在10月18日12:30-14:00参加理论考试;按最终参加考试人数与拟发展对象人数确定合格比例对成绩进行排名,各党支部组织对推优人员的谈话和答辩,答辩包括3分钟的PPT展示和2分钟的现场问答。之后学院党委根据推优人员的笔试成绩、答辩成绩、专业成绩、获得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择优反馈到各党支部)
3.10月22日: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
4.10月23-10月29日:党组织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函调);
5.10月30日-11月5日:党支部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6.11月5日: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7.11月中旬:学院党委进行审批(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若对发展党员工作有疑问请咨询人文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官方QQ:2957675255
监督电话:0835-2882193(曹老师)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