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团学组织、各小班团支部:
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也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为做好学院2018年(下)“推优入党”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条件
(一)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标准,入党动机端正;
(二)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经校党校培训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第84期党校及以前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有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自觉意识,群众基础良好,有较强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较高;
1.上学年必修课程无补考、重修,选修课程全部合格;
2.上学年必修课加权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学工系统为准)均须达到专业年级排名前1/2;
3.英语四级成绩应不低于425分,计算机不做要求;
4.原则上不发展毕业年级学生,但对满足以上条件,且在校期间表现特别优秀者(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为学校、学院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级及以上重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可本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并经校院团学组织单独形成详细书面材料向党组织推荐;
5.学院研究生符合(一)、(二)、(三)项条件者经本人向研究生党支部提出申请,由支部对其上一学年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择优推荐。
二、推优入党程序
1.由本人向团支部或学院分团委递交《人文学院推优入党申请表》(附件1),相关组织根据入党条件和团章有关规定,对符合推优入党条件的候选人(推优入党对象不是团员的也可参照上述办法进行推优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后确定推优名单。
2.团支部推优时,二、三年级须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参加,团支书及时联系督查党员进行督查(督查党员名单见附件2)。分团委推优时,须有各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参加。学生本人应在支部大会对自己上学年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阐述,如以团支部大会方式推荐,未到会的团员不得超过团员总数的十分之一,且被推荐对象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团员表决通过者,才能列为拟推优对象。团支部在进行推优入党工作前应打印好选票,到会团员每人一张(选票见附件6,投票前务必仔细阅读投票说明)。推荐对象在团支部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团员推优入党表》(附件3)和《人文学院推优入党推荐人员一览表》(附件4),小班团支书将附件3和附件4(须班主任、督查党员签字后)交至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组织发展部。
3.学院党组织根据2018年党员发展计划确定各级团组织的推优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5),各级团组织按照推优名额、推优条件、推优程序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确定推优人员名单。校院团学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推优入党入库人员不占用小班名额,同所在小班团支部一起上交相关材料。
三、党组织审核考察
1.党支部收到团组织的推优名单后,党支部组成考察小组对其从思想、党的理论知识掌握、入党动机、学习、工作、品德等方面进行考察和政审,各党支部按照党员标准经支部大会充分讨论后,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未通过为发展对象者,支部应安排人对其谈话作说明,指出不足,提要求,并帮助督促其改正。
2.各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后,将相关材料(《人文院发展党员政审情况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人文院推优入党推荐人员一览表》)上报给学院党委,党委审核通过后即正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党组织讨论发展
1.发展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支部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并按照党章规定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并向上级党组织上报。
2.经上级党组织审核通过者即正式加入党组织(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讨论时间)。
五、推优入党工作日程安排
1. 10月12-15日:由学生本人向团支部提交《人文学院推优入党申请表》;
2. 10月15-16日:各团支部以及各团学组织开展推评工作,并向学院党委上报推优名单(毕业年级个人单独上交),将《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团员推优入党表》(见附件3)和《人文学院推优入党推荐人员一览表》(见附件4)的电子档和纸质档以及团支部所有选票的纸质档(见附件6)于10月16日下午4:00-6:00交至文法楼211处(表格填写不规范以及不按时上交将被取消推优资格)。电子档发送至人文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官方邮箱2957675255@qq.com(文件名改为专业年级班级,例如人力201501)
3. 10月17-23日:学院党委审核后将推优名单向党组织进行推荐,党支部组成考察小组从小班同学、班主任、学生组织、学生组织指导老师等渠道对其从思想、党的理论知识掌握、入党动机、学习、工作、品德等方面进行考察;(申请人需在10月17日21:30参加理论考试;按最终参加考试人数与拟发展对象人数确定合格比例对成绩进行排名,考试合格的申请人于10月23日参加答辩,答辩包括3分钟的PPT展示和2分钟的现场问答)
4. 10月24-25日:召开支部会议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
5. 10月26日-11月2日:党组织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函调);
6. 11月5-9日:党支部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7. 11月13日: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并向上级党组织上报名单;
8. 11月下旬:上级党委进行审批(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若对推优入党工作请疑问请咨询人文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官方QQ:2957675255
监督电话:0835-2882375(陈老师)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