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务处《关于2020届毕业生课程考试、毕业论文及实习安排的通知》相关精神及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人文学院2020届本科生实习成绩认定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已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成绩认定方法
学生填写《毕业实习鉴定表》,在实习单位签写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导师依据学生实习表现、实习总结和单位鉴定意见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二、未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成绩认定方法
(一)其他实践成果
学生可用本科期间参加的除实验、实践课程和寒暑假社会实践之外(上述项目有硬性规定和学分要求,不能作为毕业实习成绩认定依据)的其他社会实践或学术活动成果代替毕业实习进行成绩认定,如“三大计划”、社会公益活动、学术会议等。学生须提交相关活动证明、实践心得和成果材料,导师根据学生表现、实践心得、相关成果等情况综合评分。
(二)导师布置课题
没有参加其他任何社会实践或学术活动的同学,由导师布置一项课题任务,依据学生完成态度、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课题内容由导师自拟,可包括读书报告、文献翻译、小论文写作、策划方案设计、模拟面试等形式,注意保留相关文档、图片或视频等原始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请未参加毕业实习的同学及时与导师沟通,确认毕业实习成绩认定方法,在5月15日前填写《人文学院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 人文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xls 并发导师处备案,导师组统计完成后交各系汇总。
毕业实习成绩须在6月1日前录入教务系统,请注意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毕业生返校后,须在6月10日前依据个人成绩认定形式提交实习鉴定表、实践心得、小论文等纸质版成绩认定证明材料,由各系收齐后交学院行政办。
人文学院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