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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9-10(下)学年课程免修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0年01月05日 00:00 点击数:

 

全校同学:
2009-2010-2学期课程免修办理将于2010年3月1日开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修办理
1. 申请时间:第一周星期一3月1日)上午8:00―星期四(3月4日)下午1800
2. 学生申请免修可按照如下流程办理:教学管理系统→个人主页→“免修申请”→选择相应模块→“申请免修”。
1)“英语计算机免修”模块中,针对英语、计算机等级类的课程免修(此类免修不需打印申请表)
2)“课程免修”模块中,针对所学课程与教学计划中有差异(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的课程类免修,原则上开课课程性质为选修的课程不能免修必修课程(此类免修不需打印申请表)
3)“其他证书免修”模块中,针对普通话、数学建模、全国计算机等各种证书类课程类免修(此类申请需要打印申请表)
4)“课程性质转换”模块,针对特殊情况的课程性质转换。(此类免修不需打印申请表)。
3. 教务处根据申请进行处理。免修成功的课程成绩即时记入学生网上成绩表,同时获得相应学分。若免修课程为本学期需修读课程,系统将自动删除。若课程没有及时删除,请学生本人在第二周星期五18:00之前及时到教务管理中心咨询。
4.免修结果查询时间:第二周星期二―星期三(3月9日―3月10日)。如有疑问,请第二周星期四(3月11)18:00之前到教务管理中心学籍成绩管理办公室咨询。
二、注意事项
1.课程免修成功不再取消,请同学慎重提交免修申请。
2. 免修课程的学分学费不予退还。
3. 凡使用伪造证件、证书、成绩证明(单)用于办理课程免修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免修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修读“军训”课程的同学,可在“课程免修”模块中申请免修,通过修读全校任何一门课程获得的学分冲抵军训学分。如果已经修读“军训”课程的同学,可到教学管理系统→个人主页→“成绩与学分”中进行确认。
 
 
教 务 处
201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