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了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进一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四川农业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12]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条件
1、一、二年级在读本科学生且已修读的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
2、体育类、艺术类、职教师资类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
3、申请由普通本科专业转入重点本科专业的学生,在满足条件1的基础上,全国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5分或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85分。
二、名额
1、为确保教学质量,学院根据教学资源状况控制各专业转出转入人数。允许申请转出人数原则上一年级不超过年级专业人数的40%,二年级不超过10%;转专业后,各接收专业的年级在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0人。
2、成都校区受教学资源的限制,转入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
3、若申请转出人数超过规定限额,由所在学院按学生已修读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予以批准;若申请转入人数超过年级专业容纳量,由学院制定综合测试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查备案。综合测试包括外语成绩和专业基础成绩两部分,总分100分(如有面试,面试成绩不超过30%)。学院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接收学生。
三、程序
1、申请时间:每年四月下旬。
2、填报志愿:学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按志愿先后顺序审核。
3、操作流程: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到所在学院行政办打印申请表和成绩单,并签字确认->学院审核->学院上报教务处(部)。
4、查询结果:转入学院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上网公布。转专业一旦成功,不能再申请取消。
四、学籍与培养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时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新专业学籍正式生效。
2、学生的培养方案、学费标准等按新专业执行。学院负责指导转入学生的课程免修、补修、选课等工作。
五、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