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法律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法律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7月25日,学院“法行雨城”社会实践团队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关于“证据”的社会实践活动。
民二庭的法官带着团队成员去做询问笔录。“既然你们想了解证据,笔录是必不可少的。”邓法官边走边给队员讲解笔录的重要性。在法官的指导下,队员将时间、地点、询问人、被询问人等基本内容依次写下来。在记录最重要的询问内容时,法官特意向成员们重复了之前提的问题与当事人的回答,以帮助成员们记录。队员们因为初次接触而手忙脚乱,法官看出了成员们的紧张,鼓励着说,“第一次做笔录,不用怕,慢慢来,现在你们知道了自己写和看别人写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了吧,实践了才会有收获。”
“这次笔录是针对一个复印较模糊的保险凭证,为了保证其的真实可靠性,法官特地联系保险公司的人过来做笔录,要其确定这份保险凭证的效力,并进行签字认证。”法官告诉成员们,法院的工作就是要求严谨,一切上交到法院的证据都要确定它的可靠有效。
在一场民事审判中,当事人双方发生了口角,在法警的阻拦下才缓解了双方的争执。上诉人激动地反复向法官强调那是工人们的血汗钱都几年了还没有拿到手,说话间竟还向法官跪了下了,这一幕让旁听的队员们看的潸然泪下。但庭审后法官告诉成员们,“这种情况在法院中很常见,不要被表象迷惑,所以这就要求我们以客观的角度去审视案件,用证据说话。法律是理性的。”队员们惊讶的同时,更多的却是内心的思考。
证据,是判案的凭证,是法律权威的保障。团队成员们在这次关于“证据”的主题实践中对证据的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学会理性思考,感受法律的实际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