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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2021年清明节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1年03月31日 11:28 点击数:

全院班主任及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安排,现将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43日(星期六)至4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三天。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做好学生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班主任要通过班会或其他有效方式,做好安全、法纪、防疫、消防教育。

1.教育学生强化安全意识,谨防电信诈骗、非法网贷和其他意外伤害,了解遭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2.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非法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

3.教育学生禁止前往新冠疫情风险区域,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提醒学生随身备用口罩,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尤其要提醒学生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新冠症状,应立即做好防护就医并及时报告。

4.倡导文明祭扫。清明节是我国祭奠祖先、缅怀先人、追忆英烈的传统节日。要教育学生增强防火意识,积极向身边亲友宣传家庭追思、网络祭扫、植树献花等安全、文明、绿色的祭扫方式。

(二)做好离校学生的去向登记

假期离校学生在4218时前登录“学工系统”→“日常管理”→“请假申请”→“法定节假日登记”→“清明节登记”→“去向登记”报备行程等信息。

(三)做好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各班主任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联系,通过各种方式准确掌握学生在校状态。要申明留校纪律要求,明确告知学生留校期间严禁酗酒、赌博、晚归、夜不归寝、留宿外人、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严禁私自包车外出游玩,严禁到江河湖泊或无人管理水域(地域)游泳、漂流、攀岩、野外露营等,严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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