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全体毕业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在2021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优大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4)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二、省优大评选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认定程序
1.所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申请于2021年1月5日(周二)下午6点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汇总表发至rwxy_xxb@163.com,过时不发视为自动放弃。
2.1月6日—8日学院根据申请情况择优推荐,然后通知初审通过的同学进入学工系统填写申报。
3.1月11日向学校推荐校优大名单。
4.1月12日推荐省优大名单。
5.人文学院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按参评学生人数的10%评选,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遴选产生。
四、特别说明
所有申请同学务必认真填写申请登记汇总表,本着诚实守信这一根本原则,严禁虚报,造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
五、工作联系人
刘生成: 0835—2882463
附件: 人文学院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申请登记汇总表
人文学院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