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执行程序,拟开展2020年下半年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对象
(一)结题验收对象
除2020年上半年立项项目以外执行期已满的项目(我院此次没有需结题项目)
(二)中期检查对象
2020年上半年立项的所有在研项目(附件1)
二、提交中期检查材料要求
1.中期验收报告(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电子版需填写指导老师意见,纸质版需有指导老师意见及学院盖章。
2.成果材料:电子扫描件及纸质复印件1份,指正式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包括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三、材料提交方式
负责人在11月20日下午14:30-16:30间将纸质档材料交到文法楼213;电子文档以文件夹形式报送至学院 ,项目文件夹命名为“结题/中期检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发送到 rwxy_cxcyb@163.com。
四、其他事宜
1.对此次不能结题的项目(含2020年上半年立项的项目),如有相关更变事宜,请项目负责人提交变更申请表(附件3),经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后交招生就业处备案,学院应联系项目指导教师督促、指导学生尽快完成项目结题。
2.项目结题后2个月内,项目组须完成所有财务报销,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2020年上半年立项的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将划拨剩余经费。
3.中期检查不合格项目、结题验收未通过、立项超过三年仍未结题的项目将予以终止,有终止项目的指导教师将暂停2年的创业训练(实践)项目指导资格,项目终止2次以上的指导教师取消创业训练(实践)项目指导资格。
人文学院团委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