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深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体系,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畏清寒、励志进取、感恩奉献、逆境成才。现将2019年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爱国爱校,遵纪守法,无不诚信档案记录,2018-2019学年度未受纪律处分;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重修(所有修读课程范围内);自立自强,勤奋进取。
(二)其他参评条件
1.“自强之星”
(1)综合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2018-2019年年学习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或学习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20%-40%且在行为表现、学生工作、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两次校级及其以上表彰或奖励(包含校级职能部门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获奖,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2.“公益之星”
(1)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公益服务等活动,原则上本学年累计公益服务时长不低于50小时;获得权威公益机构颁发的相关证明;
(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在扶贫、助学、助残等方面有典型事迹,如在主流媒体上发表事迹报道等,形成广泛的影响力。
3.“科创之星”
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以第一负责人带领团队或个人,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励;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3)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领办企业运营周期一年及以上,并取得突出成效。
二、评选流程
个人向学院提交申请/勤工助学用岗单位推荐 → 学院收集相关材料→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遴选、公示后上报学校 →学校择优进行表彰
三、名额设置及奖励
(1)名额设置:在进校以来表现优异且通过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中推荐,评选“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各100名;
(2)奖励:奖金500元/人并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四、日程安排
11月8日-12日: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照片、影像资料、奖状、证书及媒体相关报道资料),11月12日上午10点前,附件1、附件2的电子材料(统一修改文件名为“某某人附件1”、“某某人附件2”)发送到学习部邮箱rwxy_xxb@163.com,主题统一命名“某某人三星申请”,附件1双面打印3份,贴好一寸照片(底色无要求),附件2打印一份并班主任老师签字,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打印学工系统中“学习成绩”→“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查询(评优评奖用)”中的成绩信息,并用红笔圈出用于填表的排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勤工助学用岗单位管理老师签名的同意推荐说明书2份),11月12号上午10点起开始受理材料,纸质材料交213。
特别提醒:
1、“三星”之间不可重复申请。
2.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申请表、纸质证明材料三者必须保持一致,申请人务必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评奖资格,并依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学院联系人,谢老师,2883240.
附件:1.2019年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申请表
2.2019年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推荐学生汇总表
人文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