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秋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执行期已满的项目或执行期未满但项目负责人已毕业的项目(附件1);
2.项目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并已达到结题相关要求的项目,可自愿申请结题;
3.2026年立项的项目不得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结题项目须达到相应结题要求方能结题(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而认定类项目将严格按照签订项目任务书的结题时间和预期目标结题验收)。
三、结题程序
项目负责人提交
结题表。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附件3)或《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结题表》(附件4),导师签字、学院盖章,扫描成PDF文档上传至教务系统(具体步骤:教务系统→创新创业→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交结题表/填报项目成果→上传结题表),并将附件3或附件4(PDF版)交至双创邮箱rwxy_cxcyb@163.com
项目成果。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填报项目发表论文、获授权专利、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等成果信息(具体步骤:教务系统→创新创业→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交结题表/填报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录入成果信息→提交)。项目负责人根据教务系统填报的成果信息同时完成《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5),并将附件5(Excel版)及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双创邮箱rwxy_cxcyb@163.com。认定性项目还须要提交任务书扫描版。
注意:项目结题成果须与项目自身高度相关,证明材料指正式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发表文章需标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如无标注,相关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授权号)、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公司营业执照、项目执行情况证明(如创业计划书、调研报告、各类总结报告、固定办公室场所证明、项目订单)及项目所获投资意向证明等材料等。项目成员无故不提供成果证明材料、或成果署名排序不实、或与拟结题项目无相关性,将被视为无效证明材料,不予认定,指导教师和项目成员将被记录为负面清单。
请项目负责人于8月24日至8月28日前登录教务系统填报、上传,并将电子档(附件命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于8月27日12:00之前提交至双创邮箱rwxy_cxcyb@163.com。
四、结题评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项目完成度进行评优。评审及评优结果将在教务处主页公布。
五、其他事项
1.对于执行期已满且本次未申请结题或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将予以终止;对于执行期未满但项目负责人已毕业的项目,导师须先申请更换项目负责人,新项目负责人可自愿申请结题。
2.有终止项目的指导教师将暂停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资格,有2次以上将取消指导资格。
3.通过结题的项目,按相关规定计算导师工作量,并按结题学生名单认定相应创新创业实践分值。
4.材料填报和上报时间将以上级文件为准,如有变动,会及时通知各位负责人,请及时关注。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