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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预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行政办 发布于:2025年12月26日 11:07 点击数:

全体导师、研究生:

根据《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45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研究生人才培养实际,决定于202615日开展2023级翻译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评审时间地点

时  间:202615日(第18周周一),14:30-20:30

地  点:文法楼212室、文法楼408

二、参与人员

2023级研究生导师、2023级研究生,其他年级研究生可到场学习。

三、分组安排

组别

导师

学生

顺序

1

地点:文法楼212

答辩主席:丁芳芳成    员:赵  坦

          李清源
          张  梅
          阮馨仪

   

柏雪娇

1

李佳易

2

罗  雪

3

穆世昊

4

欧倍贝

5

邬华龙

6

杨逸飞

7

杨越凡

8

杨长苓

9

2

地点:文法楼408

答辩主席:高怀勇

成    员:韩周琨

          朱雅冬
          汪定明
          杨  柳
 

杜志彬

1

费美玲

2

贺修杰

3

马  菁

4

田昕渝

5

王欢雪

6

严  宁

7

张卓然

8

周  静

9

四、答辩要求

(一)答辩形式

1.答辩以PPT汇报、现场提问并回答的方式进行,时长不超过15分钟/人。

2.答辩以线下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无特殊情况,每位答辩人均需到现场汇报。

(二)材料提交

每个答辩组评委为5人,答辩人需在12月30日前将电子版论文以学号命名发送至QQ邮箱2061269585@qq.com,并于20261月4日上午12点前将预评审论文纸质版提交至文法楼203刘老师处。打印要求:双面A4打印5-6份,按照匿名评审格式打印。

(三)现场准备

1.每位答辩人须提前15分钟将PPT拷贝至相应教室电脑,并检查是否能正常播放。

2.在提问回答环节,答辩人需记录好评委的意见和建议。并在答辩结束后,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评审老师建议进行修改。

五、答辩结果

答辩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通过者,按评审组要求进行修改,按照学校相关流程要求参加复写率检测等环节。不通过者,修改后下学期进行二次答辩。



人文学院

202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