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4-2025学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评选1名同学,奖励金额4000元/名。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全日制在校在读(不含超学制学生)。
4.德育素质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5.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6.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全部合格。
7.完成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8.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 50%(含),且在参评学年至少获 1 次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9.参评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10.仅限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11.不与其他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助学计划兼得。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三、材料报送
11月4日前,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院学生组织资格审查,结合学生课业成绩进行遴选推荐。
人文学院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