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充分展示学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文化育人、管理育人、社会服务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党员组织关系在校的中共正式党员可参评优秀共产党员;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章,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4.教职工党员要带头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标准,师德师风好,在教育管理、教学科研、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中成绩突出;
5.学生党员要带头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本科生2024-2025学年必修加权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为专业年级前30%,研究生修读的全部课程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在学习、科研、志愿服务、实践活动中带头示范、表现突出。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可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事党务工作时间应不低于两年;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学校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时代高校党务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发挥党务工作者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密切联系师生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热心服务师生,受到党员和师生群众的信赖和敬重。
5.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表彰推荐名额
(一)优秀共产党员:各教工党支部推荐0-1名;各学生党支部各推荐0-1名。学院将从中择优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教工党员1名、校级优秀学生党员1名;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教工党支部推荐0-1名,学院将择优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另推荐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参评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三、材料提交
请各支部与参评党员同志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填写时应对相关事迹做详细说明。纸质版请以支部为单位于5月15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文法楼202办公室,可编辑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XX党支部评优材料)发送至邮箱958529156@qq.com。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附件: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