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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4年05月29日 12:27 点击数:

全院各班主任:

现将2023-2024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院班主任

(二)考核程序

1.学生满意度测评:由班级每位学生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即为学生满意度。满分100分,评分人数达到班级学生人数的4/5方为有效分。毕业班班主任满意度测评不做要求。

2.学院综合考核:学院根据班主任工作履职情况及工作开展成效,毕业班就业情况确定考核方式并评分。

学生满意度测评及学院综合考核均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操作,操作指南见附件1。

3.考核等级确定:班主任考核得分由学生满意度测评(占60%)及学院综合考核(占40%)构成。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合格(60≤分值<90)和不合格(<60分)三个等级。

(三)日程安排

请各班级于6月7日前完成学生满意度测评,考核等级由系统根据得分自动生成。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指标核定:全院1名,毕业班根据就业数据考核。

(二)评选条件:

1.遵循国家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受到学生信赖和爱戴;

2.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

3.当学年班主任考核结果优秀;

4.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室风好,必修课合格率80%以上,无学生违规违纪现象;

5.小班学生就业情况。

(三)评选程序:

学院按照核定指标推荐候选人,学校审核。推荐人将附件2发送到陈敏老师处,截止日期2024年6月10日。

三、工作要求

学校新闻网设有专栏报道优秀班主任事迹,请获评人选将个人事迹材料以Word文档形式,于6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460024960@qq.com,并附个人风采照一张。联系人:陈敏,联系电话:0835-2882193。



人文学院

2024年5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