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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4年05月09日 22:11 点击数:

全院同学:

根据学院党委和上级组织同意,人文学院将于2024519召开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现就我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代表条件

1.取得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学籍的本专科生(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5.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与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积极反应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诉求,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7. 一年内无必修课、选修课不及格(不含双学位课程、辅修课程),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未受过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二)代表选举办法

1.代表选举单位

各小班为学代会学生代表的一个选举单位,学代会代表选举单位共计21个。学院大四各小班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开展,学院不做另行安排。

2.正式代表名额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确定为69。名额分配见附件1

3.选举原则

代表候选人由小班按分配名额(附件1组织学生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开展班会进行选举。选举采取差额形式,代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20%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志。

4.代表构成

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百分之六十,请各选举单位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把握。

5.代表选举程序

根据学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以及我院学生小班实际情况,本次代表分为代表候选人提名和正式代表选举两个程序。

1)代表候选人提名

各小班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2)正式代表选举

学生正式代表须经代表候选人所在班级大会中差额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达到小班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多者成为正式代表。

二、工作要求

1.各小班学生代表选举工作务必在512日(星期)晚22:00前结束,并在选举前将选举时间和选举方式报送至对应年级联系人,学院将进行抽查。

2021联系人:仇同学(电话:17828709749QQ3442073841

2022级联系人:沙同学(电话:15760227493QQ3316492434

2023级联系人:雷同学(电话:15583923898QQ2189288988

2.选举结束后请将选举证明材料(现场选举照片1-2张)及代表情况统计表(附件2512日(星期22:00,压缩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328126993@qq.com(邮件命名示例:英语202301学代表选举)

3.通知相应小班正式代表于513日(星期中午12:00前加入QQ群:958479385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人文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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