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促进学院学风建设,人文学院将于2024年4月18日至4月底开展2023年度“学风先进个人”及“优秀学风小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参评对象:人文学院全体大一、大二、大三学生。
2.基本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无违反校规校纪被处分及被院内通报批评的情况,在学风建设检查、考勤、考核、评比中无弄虚作假情况;
(2)所有评选依据需为当学年(2023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获得。
3.具体要求
(1)学习之星
学习之星评选标准包括必修课成绩排名、图书馆进馆次数、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及计算机二级考试过级情况。
①必修课成绩排名:在各年级各专业评选1名必修课成绩排名最高的同学,由工作人员根据成绩统计直接评定,无需申请。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及计算机二级考试过级情况:在各年级评选3名同时通过英语四六级及计算机二级考试并且成绩优异的同学。
③图书馆进馆次数:在大一、大二、大三年级各评选1名图书馆进馆次数最多的同学,由工作人员根据图书馆后台导出数据直接评定,无需申请。
参评数据截止时间:当学年3月31日(以学年上半学期成绩为评选标准)
(2)科研之星
科研之星评选标准包括学生是否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依据期刊级别,在各年级评选3名同学。
参评数据截止时间:当学年3月31日
(3)创新创业之星
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标准为学生在创新创业赛事的获奖情况,依据奖项级别在各年级评选3名同学。
参评数据截止时间:当学年3月31日
(二)评选认定程序
1.自主申报阶段
时间:4月18日至4月24日
参评“学习之星(过级类)”、“科研之星”和“创新创业”之星的同学(专业成绩类“学习之星”将由学院根据成绩直接评选)在仔细研读参评条件、整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和资料填好申报表,并在4月24日22:00前将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资料(英语四六级证书、科研、创新创业赛事奖项等)发送至邮箱rwxy_xxb@163.com。
2. 学院审核公示
由学院审核相关文件后,评选出年度“学风先进个人”,并将名单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对获评个人进行表彰。
(三)奖励方式
学院将对所有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学风小班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参评对象:人文学院各小班。
2.基本条件:
不完全具备下列条件者不可参评:
(1)根据《人文学院“优秀学风小班”评比细则》(详见附件3),小班基础分板块需取得至少30分(包括30分),才可以参与优秀学风小班的评选;
(2)小班必修课平均成绩需达到80分及以上,同时挂科率需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
(3)小班无违反校规校纪被处分及院内通报批评者;
(4)小班在学风建设检查、考勤、考核、评比中无弄虚作假情况。
(二)评选认定程序
1.自主申报阶段
时间:4月18日至4月24日
班级在仔细研读参评条件、整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和资料填好对应申报表,由小班学习委员在4月24日22:00前将申报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资料(英语技能证书、科研竞赛证书、荣誉证书等)发送至邮箱rwxy_xxb@163.com。(所有荣誉需在2023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期间获得,所有过级率以2024年4月1日前截至数据为准)
2.学院评审公示
由学院审核相关文件后,评选出年度优秀学风小班,并将名单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对相关班级进行表彰。
(三)评比结果运用
申报成功的“优秀学风小班”班级,将会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会在学院各公众平台上进行宣传推送,以供全院同学学习。
奖金具体如下:
一等奖班级一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班级二名,奖金600元;
三等奖班级三名,奖金400元。
人文学院学生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