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院团委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激发全省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川农大篇章中挺膺担当,根据2023-2024 学年团内评优工作安排,校团委拟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时间及范围
1. 参评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4年3月17日
2. 参评对象:各团支部(包括毕业生支部及研究生支部)、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各团支部和学院团委干部)。
二、奖项设置
1.评选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标兵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2.颁发证书或奖状,个人荣誉不设奖金;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设奖金1000元、校级五四标兵团支部设奖金1500元(与五四红旗团支部奖金不累加);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设奖金100元。
三、评选项目及指标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核定名额:校级3个;院级3个。
2.参评条件: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基本制度,开展率不低于95%(依托“智慧团建”系统检测);团支部本学年至少组织化开展6次集中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每期参学比不低于90%。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人文学院团支部管理方法》,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团干部政治素质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优入党工作扎实,效果好。组织生活、班团活动质量高,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按时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等工作。能结合时事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学风浓,支部成员总平成绩80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
(二)五四标兵团支部
1.拟推荐名额:1个
2.推荐条件:申报支部在2023-2024学年拟评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支部能在理论学习、组织机制、支部建设等方面在全校基层团支部中起到标杆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推荐名额:各团支部推荐指标数见附件1,并且可推荐0-3名符合条件的后备人选(支部间可调剂),注:需严格排序且备注是否为后备人选。如需调剂名额,将结合支部青年大学习参学比与备选人员的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拉通排比。
2.参评对象:本科、研究生团支部团员(保留团籍的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可参与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3.参评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完成率需达10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评优秀。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低于8小时(新生班级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低于4小时,以志愿四川平台记录为准)。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25%。
4.同一学年内,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互不兼得。若存在兼得情况,将取消两者评优资格。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推荐名额:
(1)班级团支部的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为30个。每个团支部可推荐校级0-1个,可推荐0-1名符合条件的后备人选(支部间可调剂)。
注:1.需备注是否为后备人选;
2.首先满足班级团支部推荐的第一顺位人选。如需调剂名额,将结合支部青年大学习参学比与备选人员的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拉通排比。
(2)院团委直属部门的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为12个。院团委直属各部门根据所在组织总人数的13.20%进行推荐(取部门总人数乘以13.20%后,结果四舍五入),最终根据报名情况择优评选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2.参评对象:各团支部四大干部,包括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院团委直属部门成员。
3.参评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带头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完成率需达100%),工作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在同学中有较高认可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评优秀。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少于8小时(新生班级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少于4小时,以志愿四川平台记录为准)。任职一届以上(新生班级团干部需达到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30%。
四、评选办法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自主申报(填写附件2:2023-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参评信息汇总表)→材料审核→五四红旗团支部答辩→院团委评审→团支书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注:
1、答辩为4分钟PPT陈述加2分钟提问;
2、五四红旗团支部考评分数=材料申报分100分*50%+答辩分100分*30%+班级管理考核结果*20%;
3、《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工作考评细则》见附件5;
4、学院团委将根据答辩情况评审出3个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3个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二者不可兼得)。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团支部:自主申报(班级团支部填写附件3:人文学院2023-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名单(团支部),并如实提供志愿四川2023年度增长时长数据截图)→团支部民主推荐→院团委评审→本人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2、团委直属部门:填写附件4:人文学院2023-2024年度团委部门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名单→院团委评审→本人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三)优秀共青团员
自主申请(填写附件3:人文学院2023-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名单(团支部),并如实提供志愿四川2023年度增长时长数据截图)→团支部民主推荐→院团委评审→本人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五、具体日程安排
项目 |
日期 |
内容 |
团员教育评议结果补录 |
3月26日前 |
未在学工系统和智慧团建录入的须进行补录 |
材料上报 |
3月30日前 |
申报材料电子档(以“支部”的格式命名,如:汉语202001)发送至rwxy_zzb@163.com;材料收集时间截止3月29日下午18时; |
五四红旗团支部答辩 |
具体时间待定 |
等候具体安排 |
材料评审结果确认 |
4月3日 |
院网公示个人评优及支部评优 |
学工系统申报阶段 |
4月3日-5日 |
完成计分,录入学工系统,学院团委确认结果,逾期不再更改 |
六、组织实施
1.研究生个人和集体申报的基本条件和本专科生的一致,成绩方面以研一已有专业必修成绩前50%为基准。有意愿申报的研究生请填写《附件9:2023-2024年度拟评优秀个人和集体汇总表(研究生)》,按上述时间安排发送到指定邮箱;
2.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参照《人文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工作考评细则》(附件5),相关材料清单参照(附件6),评审答辩由学院团委组织;
3.五四标兵团支部评选在拟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之中,取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支部推荐至校团委,申请材料参照《附件7.2023-2024学年“五四红旗标兵团支部”申报表》;
4.各奖项自愿参评,评选活动须严格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团内评优资格,请仔细阅读各项奖项评比要求。各团支部、院团委部门拟推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评选,公示日不少于3天。公示期被举报或经核实造假以及造成不良后果将被取消评优资格;
4.把握时间节点,各团支部、院团委部门须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至指定邮箱,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
5.如有疑问,可先看答疑文件(附件8),再联系学院团委组织部负责人:
张同学QQ:2725341615
徐同学QQ:1535605640
刘同学QQ:3036415515
附件1:2023-2024年度人文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各支部推荐指标
附件2:2023-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参评信息汇总表
附件3:2023-2024年度人文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名单
附件4:2023-2024年人文学院团委直属部门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名单
附件5: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6: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7:2023-2024学年“五四红旗标兵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8:2024年团内评优问题答疑集锦
附件9:2023-2024 学年团内评优拟评优秀个人和集体汇总表(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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