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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3年09月20日 13:00 点击数:

各师生党支部:

为做好学院2023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条件

一)93期党校及以前期数党校合格学员2020级小班推荐人数为0-2人,2021级小班推荐人数为0-32022级推荐人数为0-1人;

(二)政治素质过硬,入党动机端正,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入党条件;

(三)认真践行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乐于帮助师生,赢得师生的认可,群众基础好;

(四)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程无补考、重修,选修课程全部合格,且上一学年必修加权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以学工系统为准)达到同年级同专业排名或班级排名前1/2

(五)研究生与青年教师根据入党条件择优推荐;

(六)经党校培训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一年及以上

二、推荐程序

(一)各团支部推优名额由学院党委根据2023年党员发展计划确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凡是符合条件者均可推选,符合条件者需在小班团支部完成团员民主评议,并上交相关材料。

(二)各团支部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须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团支书及时联系督查党员进行督查(督查党员名单见附件2);所有参加推优的学生应在其团支部大会上(未到会的团员不得超过团员总数的1/10)对自己上一自然年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阐述,且有2/3以上到会团员表决通过,才能列为推优对象。团支部在进行民主评议前应打印好选票,到会团员每人一张(选票见附件3,投票前务必仔细阅读投票说明)。推优对象在团支部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人文学院2023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团支书将附件4(须班主任、督查党员签字后)交至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组织发展部工作人员。

三、党组织审核考察

(一)党支部收到团组织的推优名单后,党支部组成考察小组对其从思想品德、党的理论知识掌握、入党动机、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考察和政审(函调),各党支部按照党员标准经支部大会充分讨论后,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名单。未通过的拟定发展对象,支部应安排专人对其谈话作说明,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并帮助督促其改进。

(二)各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后,将相关材料(《人文学院发展党员政审情况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人文学院2023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推荐人员一览表》)上报给学院党委,党委审核通过后即正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党组织讨论发展

(一)发展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支部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并按照党章规定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召开支部大会时,两名入党介绍人必须到场。如有特殊情况,入党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支部大会,该入党介绍人应在会前向党支部作认真负责的介绍,并由一名支委会成员或由另一位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上代为宣读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如果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因故不能出席支部大会,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二)经学院党委审批通过者即正式加入党组织(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时间)

五、发展党员工作日程安排

(一)921-9月24:各团支部组织开展支部民主评议工作,并向学院党委上报推优名单,将团支部所有选票的纸质档(见附件3)以及《人文学院2023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的纸质档于9月24日16:20-18:00前交至文法楼202(表格填写不规范以及不按时上交将被取消推优资格)。电子档于9月2418:00前发到邮箱513538379@qq.com(文件名为专业年级班级,英语202002);

928-10月7日:学院党委审核后将推优名单向党组织进行推荐,党支部组成考察小组从小班同学、班主任、学生组织、学生组织指导老师等渠道对其从思想品德、党的理论知识掌握、入党动机、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考察;(推优对象在92812:30-14:00参加理论考试;按最终参加考试人数与拟发展对象人数确定合格比例对成绩进行排名,各党支部对推优对象进行谈话和答辩,答辩包括3分钟的PPT展示和2分钟的现场问答,且最终成绩中入党积极分子时期考核成绩占一定比例)

(三)108: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根据发展党员计划,综合考虑拟发展对象考核成绩排名、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发展对象名单。拟发展对象考核成绩计算办法: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成绩(思想汇报*30%+活动参与*20%+党校结业成绩*30%+“学习强国”APP学习*10%+青年大学习*10%)*30%+必修课加权成绩*40%+支部考察成绩(支部谈话*10%+支部答辩*10%+理论考试*10%);

(四)10月10日-15日: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函调);

(五)10月10日-16日:党支部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10中下旬,学校组织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七)11月上旬: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若对发展党员工作有疑问请咨询人文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同学QQ:513538379同学QQ:673034588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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