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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 “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3年06月05日 11:55 点击数:

全院班主任:

现将2022-2023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 “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院班主任

(二)考核程序

1.学生满意度测评:由班级每位学生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即为学生满意度。满分100分,评分人数达到班级学生人数的4/5方为有效分。毕业班班主任满意度测评不做要求,调整为班级就业率考核。

2.学院综合考核:学院根据班主任工作履职情况及工作开展成效,确定考核方式并评分。

学生满意度测评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操作,操作指南见附件1

3.考核等级确定:班主任考核得分由学生满意度测评(占60%)及学院综合考核(占40%)构成。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合格(60≤分值<90)和不合格(<60分)三个等级。

(三)日程安排

请各班级于611日前完成学生满意度测评及学院综合考核,考核等级由系统根据得分自动生成。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优秀班主任

1.指标核定:校级名额2人。

2.评选条件:

1)遵循国家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受到学生信赖和爱戴;

2)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

3)当学年班主任考核结果优秀;

4)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室风好,必修课合格率80%以上,无学生违规违纪现象;

5)班级就业率考核。

3.优秀班主任申请

申请人填写附件2或附件3申请材料电子版。请申请评选优秀班主任的老师于610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0024960@qq.com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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