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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第一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3年05月04日 17:34 点击数:

全院2024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4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4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专利。

二、学院认定流程

1.学院成立由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的“学术成果板块”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

2.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3.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不少于3天;

4.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

三、注意事项

1.上报流程: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级认定汇总表电子档(附件23以“xx班级(格式以教务网为准)创新能力评价学术成果汇总材料”命名压缩打包并于202251518:00报送至团委二课运营中心邮箱:rwxy_ekyyzx@qq.com

2.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联系:团委陈敏老师(办公室电话:0835-2882193);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人文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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