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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暑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9年07月02日 11:45 点击数:

学院各小班、各班主任: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19年暑期及假期学生留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工作安排

学生在完成所有考试后,即可离校。暑假时间从2019713日(周六)开始,下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和领取教材时间为2019822日(周四)至824日(周六),826日(周一)正式行课。

学生务必按期报到注册、上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须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应准确掌握学生到校情况,由各小班负责人于825日(周日)晚20:00前将《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42336981@qq.com(文件以班级命名)

二、留校注意事项

1. 暑期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因特殊情况需留校的,须登陆学生管理系统”—“日常管理”—“请销假”—“寒暑假留校管理版块履行申请手续暑假留校申请审批通道将于627日至78日开通)。

2.学生在线提交申请,班主任负责向学生家长核实情况并审核,学院凭借纸质档“四川农业大学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和“留校学生安全纪律告知书”终审线上申请信息,材料统一收取时间和地点为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前交于7-213办公室,逾期后果自负。提前返校学生须按相同方式履行手续并报告学院,纳入留校学生统一管理。(申请留校同学请加群:172374572)留校学生中途离校须向学院负责老师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

3. 假期留校住宿具体事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通知。

三、安全纪律要求

1. 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任何学生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

2.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不乘坐无牌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和船只;不到禁止活动区域、未开放景区和危险路段逗留、游玩;不在野外和禁火区使用火种;注意燃气、煤气、燃煤使用安全;不酗酒;严防溺水事故,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和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江、河、湖、海、溪、池、水库等非正规游泳场所,以及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河道挖沙等危险水域游泳,发现溺水情况,不盲目下水营救;注意防中暑、雷电、洪灾、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雨天不要在河道沟渠低洼地段和悬崖、陡坎、松散滑坡体等危险地段附近逗留,恶劣天气谨慎出行。

3.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了解相关贷款金融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辨别能力,强化防骗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高度警惕网络传销、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如有需要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或报警。

四、管理工作要求

1. 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好值班人员,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班主任应与留校学生保持联系,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2. 设立留校学生助管岗位。根据学院留校学生情况安排2-4名留校学生助管岗(原则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具体岗位设置放假前另行通知),9月开学后学校将按照标准,统一计发劳酬。

工作职责及要求:维护留校生QQ群或微信群,协助学院老师对留校学生进行日常管理;每天进行一次网上点名,每周进行一次查寝核查学生在校情况,每周二、周五上午10:00前向学院负责老师反馈留校学生在校情况;协助处理留校学生离校请假,返校登记及其他日常事务;如遇突发情况,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保卫部门、学院负责老师和学生处报告。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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