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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开展学生校外住宿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2年05月10日 11:38 点击数:

全院班主任、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开展学生校外住宿大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对象

全院在读学生

二、清查时间

2022510-516

三、清查内容

1.全面清查校外住宿人员。原则上要求学生在校内住宿,不在学校安排的宿舍中居住的为校外住宿。对有特殊困难和特别需求,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通过学工系统履行在外住宿申请手续。对擅自在外住宿人员,应责令其513日前搬回寝室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班主任要重新审查已获批在外住宿学生相关手续。对已通过审批的在外住宿学生,要逐一联系其法定监护人,告知其学校要求、隐患风险、安全责任,核验学生提供的安全保证承诺书、法定监护人签字证明和住房合同的真实性。

3.班主任查验校外住宿学生的房屋合规安全性证明。要求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查验由校外住房物业部门或房东提供的房屋合规安全性证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建议学生解除租赁合同,学校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专人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全面整治,一抓到底,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学生处后期将进行抽检,对排查工作进度缓慢、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

2.在清查工作中要讲明政策,做好沟通解释,及时处理学生关于住宿方面的诉求和反映,避免因工作方式粗暴引发纠纷。

3.请各班级填写附件:《XX班级学生校外住宿情况排查统计表》,并于2022516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附件的电子档发至工作邮箱:1650393784@qq.com

五、其他

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咨询QQ3443419274

工作联系人:陈老师 0835-2882193

附件:《XX班级学生校外住宿情况排查统计表》

 

人文学院

202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