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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 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2年04月25日 19:08 点击数:

全院2023 届毕业生:

为确保 2023 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公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体系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我院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 1 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 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 1 专利。

二、学院认定流程

1.由学院成立由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的“学术成果板块”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

2.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 23),并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3.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不少于 3 天。

4.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

三、注意事项

1.学术论文在线、发明专利授权的时间节点为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定盘时间前一天为准。

2.校团委拟于 6 月在“i川农”上线“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模块;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分两次,第一次为 5 29 16:30前(统计 2022 5 月前取得的学术成果),第二次为 2023 年推免工作启动通知发布后(统计 2022  5 月以后的学术成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上报流程: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级认定汇总表电子档(附件 23) 以“xx 班级(格式以教务网为准)创新能力评价学术成果汇总材料”命名压缩打包并于2022515前报送至二课运营部邮箱:2071044787@qq.com

4.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团委陈老师(办公室电话:0835-2882193)。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人文学院团委

2022425

附件:

1.期刊目录参考

2.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

3.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