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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曹小娇 发布于:2019年09月12日 15:20 点击数:

各小班、各班主任:

为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6-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条件

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三、认定程序

1.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于914号晚24:00在学工系統申请,如实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届时将通过“学生管理系统”—“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网上在线填写。

2.小班评议组调查、审核、民主评议、公示。

3.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公示。

4.学校认定、公示。

四、日程安排

1. 911日:各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以下简称“评议组”):①评议组以班主任为组长;②班长、支部书记为副组长(未完成小班班委选举的2019级小班则由临时班长、临时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若班长和支部书记参与认定,应回避,由其他班委担任;③学生代表为成员,人数一般为7-13人;④评议小组人员需为单数,且需未参与认定,民主产生,具有代表性(以寝室为单位推选学生代表);⑤在全班范围内公布评议组成员,名单格式见《班级评议小组名单》(附件39122200前以附件的形式发至学生权益部邮箱:rwxy-xsqyb@163.com

2.912日:中午 12:30,学院于10A201召开评议工作培训会,20162019级包含评议组副组长在内的三名评议组成员参加,2019级助班也参加。

3. 912-13日:班主任带领全班同学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认定条件。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全部网上申请,其他相关材料由班级评议组审核。

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6类特殊群体直接入家庭经济困难生库,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如果放弃,需出具由本人签字按手印的说明材料交至214曹小娇老师处。

4. 913-17日:班主任带领评议组重点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把握认定条件,对提交申请的同学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并召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班评议会。

走访调查时评议小组成员需与提出认定的同学进行多对一或一对一逐个面谈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班评议调查表》(附件2)为参考进行提问,了解其家庭经济具体情况,并作好面谈记录,记录完成后需申请同学本人及评议小组调查成员签字以证明所填情况属实。

班级评议组召开民主评议会时以面谈记录及学生本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参考,严格按照政策开展本班的评议工作(督察员列席监督,但不能参与评议,督察员名单见附件5),评议工作采用“模糊评分法”对申请认定的学生进行评分,并按照最终评议分数高低、认定等级排序。困难程度认定分为三级,即“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如果认定为特别困难,打分必须在90.1分以上,困难须在70.1分以上,一般困难须在50.1分以上)

评议工作会议结束后需在班级公示评议结果,评议结果汇总表经本人、班主任、副组长签字后,由副组长收齐认定同学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班评议调查表》(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附件4)、《小班评议督察情况登记表》(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建档立卡证明、个人残疾证等复印件),918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400-1530交至七教216学生权益部。班主任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填写评议结果,在918日前完成线上向学院上报本班评议结果

   5.91819日:学院认定工作组对各班级报送的认定结果进行审核

6.91923日:学院认定工作组对小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及等级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并开展评议结果认可度测评。公示期为919日—923日。

7.923日:学院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报送认定结果。

8.925日:学生处对认定结果复查。

六、注意事项

1.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个人自愿参加认定,民主评议及调查审核相结合。

2.小班评议组需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突发重大变化的情况,对新出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充评议并报告学院。评议组成员需尊重同学隐私、保护同学自尊心,讨论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班级不得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演讲等形式来开展本次活动。

3.评议组会议必须由评议组组长(班主任)主持,班主任特殊情况确不能履职的,委托学院其他班主任或由学院认定工作组派老师参加并代行职责。

4.学院成立督查小组,对各小班认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请各小班在召开民主评议会之前,至少提前一天以短信形式“班级+开会时间+开会地点”告知负责各小班的督察员(名单见附件5),督察员对小班民主评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填写《评议会议督查情况登记表》(附件6)。

5.请小班务必要在各项目规定时限内准确填报,否则无法补录,并反复检查信息是否正确,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一旦提交信息,学生本人无法修改;学生可以通过易班手机APP或网页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请务必切记切记;银行账户只针对中国工商银行,请务必填对,信息填错可联系班主任修改。

认定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

曹小娇老师:08352882193

田艾灵:13558630010

袁雪梅:18323610622

胡霞:13778925441

 

 

 

 

                                      人文学院党委

                                           201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