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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1年09月30日 11:42 点击数:

2022届全体毕业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治蜀兴川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在2022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优大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2)未受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4)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二、省优大评选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认定程序

1. 所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1)、四川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申请于20211016日(周六)下午6点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汇总表发至rwxy_xxb@163.com,过时不发视为自动放弃。

2.1017-20日,学院根据申请情况择优推荐,然后通知初审通过的同学进入学工系统填写申报。

3.1022-1027日,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省优毕业生推荐名单。

4.1027-113日,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四、特别说明

所有申请同学务必认真填写申请登记汇总表,本着诚实守信这一根本原则,严禁虚报,造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

五、工作联系人

刘生成: 08352882463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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